原標題:應對氣候變化各國在艱難中前行 新模式下減排目標能否實現或成未來新問題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李嚴、張昀):2014年即將離我們遠去,在2014年的最後十天,環球資訊精選出十個漢字,希望他們能幫您梳理和記錄2014年那些影響了全人類歷史的重大事件。今天的關鍵字是“難”。
  您還記得那位在賽場上被“熱暈”的澳網選手嗎?還記得那個也許因為看錯了季節被凍在冰河中的青蛙嗎?還有那隻住在阿根廷的北極熊,由於難耐酷暑急需尋找自己的新家。2014年這些讓人忍俊不禁的新聞事件吸引了眾多的眼球,但是在笑聲的背後卻是全球溫室氣體濃度再創新高的不爭事實。有資料顯示,2000年到2010年是歷史上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增速最快的10年。專家警告,若任其發展,本世紀末地球平均錶面溫度將至少升高3.7攝氏度,到時無論是動物還是人類都將面臨嚴重的後果。
  面對緊迫的局勢,2014年全年,三次聯合國發起的國際性大會,兩次國際間的談判,以及不計其數的國際性會議都把議題鎖定在了氣候變化問題上。那麼為了治理氣候變化問題,國際社會都做了哪些努力?目前的進展如何?中國政府又發揮了怎樣的作用?
  “從未有過如此多的科學證據表明,氣候變化對社會和自然的影響是嚴重和不可逆轉的、從未有報告如此清晰地表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時間表是那麼地緊迫,人們也從未如此清楚地看到,加速減排和適應能給經濟和環境的協同效益帶來如此多重的機遇。”
  這是秘魯環境部長普爾加·比達爾在剛剛結束的2014聯合國利馬氣候變化大會上發出的警告。
  將日曆翻回到2014年年初:美國遭遇極寒天氣的襲擊,之後狂風暴雨席卷歐洲多地,澳洲大陸也經受了高溫的熾烤。大自然在2014年開始就給了人類一個下馬威。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11月初發佈的評估報告顯示,由人類活動而排放出的溫室氣體指標目前達到了史上最高水平,若不採取行動,將導致“不可逆轉的嚴重後果”。對此,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指出,應對氣候變化影響刻不容緩。“這份報告告訴我們,人類對氣候系統的影響是非常顯著的,並且影響在逐漸增長;第二,如果想要防止更加惡劣的後果,我們必須儘快地,堅決地採取行動;第三,我們有能力,有條件控制氣候變化,建造一個更美好的未來。”
  綜觀2014年全年,氣候變化一直都是各大國際會議,以及國際政要關註的高頻熱詞。從博鰲亞洲論壇西雅圖會議到歐盟秋季峰會,從第六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到聯合國大會,再加上“阿布扎比登峰會”、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利馬氣候大會,氣候變化無疑成為各方關註的焦點。
  面對嚴峻的形勢,許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紛紛推出了自己的減排目標,以應對氣候變化。
  2014年1月,歐盟委員會公佈了2030年氣候與能源政策目標,規定歐盟成員國在2030年之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削減到比1990年的水平減少40%,同時保證可再生能源在歐盟能源結構中所占的比例不低於27%。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氣候行動關乎我們的未來,而能源政策則是競爭力的關鍵所在,這兩件事是相輔相成的。歐盟可以實現在採取恰當行動應對氣候變化的同時,促進經濟的發展。“我們展示了歐盟在全球氣候行動中毋庸置疑的領導地位,我們展示了我們可以以一種利於經濟的方式實現這一點。一個雄心勃勃而巧妙的“2030戰略”會讓歐洲落實在全球氣候行動中的份額,同時還會幫助我們減少對進口天然氣和石油的昂貴依賴,促進綠色科技產業的發展和可持續增長,為向公司提供一個長期穩定的投資前景。”
  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節能減排上的貢獻也不可忽視。目前中國通過採取諸如優化產業結構、節能提高能效、優化能源結構、增加森林碳匯、推進低碳試點等一系列手段,在低碳減排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表示,“我國單位GDP碳排放強度顯著下降,2013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的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28.56%,相當於少排放二氧化碳25億噸。”
  除了制定自身的減排目標,國際間的合作也是應對氣候變化中不可或缺的環節。就在2014年聯合國利馬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夕,中美兩國於11月12日發表了《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聲明中,美方首次承諾,到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較2005年整體下降26%到28%,而中方則首次正式提出,到2030年左右中國碳排放將有望達到峰值,而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將提升到20%。
  多年來,中國一直以一個負責任大國的形象積极參与到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中,中國的一系列努力也得到了國際社會的肯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署長海倫·克拉克女士表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讓人振奮。“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中美兩國元首在北京APEC會議期間共同宣佈了應對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這使得我們非常振奮。我們看到現在中國有著非常多的經驗可以與這些發展中國家分享 , 這對於發展中國家是非常重要的。”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阿希姆·施泰納則認為,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中國為世界其他國家做出了榜樣。“中國宣佈在2030年(左右)碳排放達到峰值,向世界發出了明確的信號,中國積极參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合作下,中國發展綠色經濟和低碳技術所實施的政策措施將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一個榜樣。”
  正如施泰納所說,《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起到了不錯的示範作用。在聲明發佈後不久,德國政府同意加強2020年前氣候行動目標,宣佈了氣候行動計劃,以保證達到其早先設定的2020年在1990年基礎上減排40%的目標。而在減排問題上一向不太積極的印度也表示,正在進一步研究減排方案,希望得出一個印度的排放峰值年份,同時給出一個新的減排目標。
  經過多年的努力,雖然國際社會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上一直存在明顯的分歧。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院長金燦榮表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就是要分清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歷史性排放上的責任。“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講你要他限制排放,也就是限制他的發展速度,他們肯定不願意的,那麼就要分清責任,多大是歷史上造成的。因為他們排放了300年了,我們才排放1、20年你就不讓我們排了,這就有一個歷史分擔的問題。發展中國家是同意我們中國的主張,叫“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我們在發展中國家中的態度是最靈活的。我們在承擔我們的責任方面,也應該講在發展中國家當中屬於比較好的。”
  除了分清責任,發展中國家還要求,發達國家應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在此前提下,發展中國家採取措施減緩或適應氣候變化。
  為了協調各方的立場,現在的氣候談判開始倡導“國家自主決定的貢獻”目標。與以往自上而下的分攤總體減排目標模式不同,這種新模式把氣候變化談判的門檻降低,以非強制的方式讓各方提出自己的減排目標。在這樣的前提下,雖然分歧並未消解,但各方的態度正在艱難地靠攏。
  但是,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卻認為,在“國家自主決定的貢獻”目標的背景下,以2015年的巴黎氣候大會做為一個起點,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在新模式下能否現實減排目標,或將成為一個新問題。“我個人感覺會開啟一個新模式,完全不同於過去20年的談判,或者說氣候協商的模式,開啟一個氣候變化應對的新常態,新常態一定把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做為一個起點,而不是一個終點。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會進入一個新常態。在這裡我們可能忽略了一個它的效果的問題,我們的門檻雖然降低了,你做多做少,做或不做都是你自願的,在這樣一個門檻面前,氣候變化這樣的目標能不能實現,減排的目標能不能實現可能是我們未來氣候變化應對新常態必須要考慮的更大的問題。”
  2014年最後一次國際性氣候大會——聯合國利馬氣候變化大會已經落下帷落,經過艱苦的談判與協商,與會各方最終簽署的協議草案為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將產生的全球氣候協議打下基礎。
  但是在新模式下,巴黎氣候大會能否如期簽訂一份2020年後唯一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協議,我們也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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