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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另建議取消和下放32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和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將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綜合新華社 中國政府網
  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三個特點。一是“含金”量高。其中,涉及投資、企業經營45項,占78%;金融類12項,占21%。二是取消事項多。直接取消的事項達42項,占72%。對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以取消為主,徹底改革。三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比重大。共有25項,占43%。這些事項的取消和下放,有利於降低企業投融資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加快建立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
  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共58項
  亮點
  其中,“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人資格審批”“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赴境外租買頻道、辦台審批”等取消。
  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67項
  本次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有26項,其中準入類14項,水平評價類12項,涉及證券、保險、土地估價、公路水運、金融理財等多個專業領域;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有41項,其中準入類1項,水平評價類40項,涉及民航、糧食、農業等領域。本次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進一步降低就業創業門檻、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促進職業資格的規範管理,減輕用人單位和各類人才的負擔。
  亮點
  其中,“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考核人員從業資格”“中國職業經理人”“國際金融理財師”“拍賣行業從業人員資格”等取消。
  本次取消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中,評比類5項、達標類1項、表彰類13項,涉及民族工作、交通運輸、文化、工商、林業、知識產權、外匯等多個領域。取消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主要原則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黨中央、國務院文件規定的,一律不得開展;與政府職能無關、對推動工作沒有實際意義的,一律不得進行。取消這些項目,有利於推動轉變政府職能、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有利於減輕基層、企業和群眾負擔。
  取消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共19項
  亮點
  其中,“全國工商系統法治工商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傑出青年和優秀青年” “保監會系統文明單位”“創建‘文明樣板航道’ ”等取消。
  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共82項
  本次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的82個項目,占現有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總數的47%,涉及國務院33個部門和省、市、縣三級政府。食品生產、流通以及餐飲服務許可,機動車維修和駕駛員培訓服務許可,石油成品油批發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許可等項目,涉及領域廣,受益面大。這些事項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將加快工商登記便利化步伐,進一步擴大就業創業,激發釋放市場活力。
  亮點
  其中,“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審批”“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核發”“免稅商店設立審批”等明確為後置審批。  (原標題:國務院再放權取消調整226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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