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範大學法學固態硬碟教授王志祥表示,根據刑法中關於立功的規定,只要是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一旦查實,都可以構成立功。
  北京大抗癌食物學刑法學博士韓友誼則認為,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線索,應當不屬於立功。
  安徽一位資深法官介紹,最高法院的《意見》是對之前“只問立功,不問來源”判處思路的糾正。在原有認定原則下,出現了大量“人為製造立功”的不當行為。目前《意見》中的一些條款在SD記憶卡法學界仍有爭議,但在具體司法實踐中照此執行。這位法官認為,能否認定為立功,首先要看房云云等人的舉報對象是否存在貪腐行為,再看其舉報對查處有沒有起到節約司法成本的積極作用,此外還要考慮舉報人主客觀的一致性,而不能單純從某個行為來判斷。  (原標題:“戴罪舉報”能否減刑?要看舉報對象是否涉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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