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4月21日訊(記者/谷立輝 通訊員/黃思敏)筆者從韶關市人社部門獲悉,為促進養老保險基金良性運行,推動社會保障事業科學發展,韶關出台《韶關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下限調整方案》,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下限,並於6月30日完成過渡工作。
  據介紹,根據調整辦法,韶關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計算辦法,由原來的按照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調整為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值的60%計算。繳費工資上限計算辦法維持不變。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仍按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不變。按照新的調整辦法,2013年社會保險年度,韶關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將由2006元調整為全省統一的2139元。
  繳費比例的調整方面,韶關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將從19.5%調降至18%,其個人繳費比例不變。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不變。
  據韶關市人社局養老失業保險科副科長梁美蘭介紹,按照新的標準,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實現了一升一降。對個人而言,繳費基數的上調,會使部分按照下限標準繳交的參保人的個人繳費部分有小幅增加,但從長遠來看,因為繳費基數是與個人養老金水平直接掛鉤的,因此繳費基數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退休後享受到的待遇就會越高。而企業繳費比例的下調,則有利於減輕用人單位的繳費負擔,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進一步推動社會保險擴面徵繳,擴大參保覆蓋範圍,提高參保質量,促進基金的良性運行和持續發展,維護參保人的長遠利益。
  掃一掃,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印本頁責編:朱景  (原標題:韶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i83vifhf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